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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城商联“十五五”规划 工作重点(2026-2030)的通知》 2025/12/12 09:41:00   来源:中国城商联

中国城商联〔202533

 

关于印发《中国城商联“十五五”规划

工作重点(2026-2030)的通知》

 

中国城商联系统各部门、分支、办事、实体、合作、联席机构,各理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现将《中国城商联“十五五”规划工作重点(2026-2030)》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中国城商联“十五五”规划工作重点(2026-2030)》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抄报: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 商务部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2025129印发

 

中国城商联“十五五”规划工作重点(2026-203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依据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生效的《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商业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坚持惠民生,促消费,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加快商业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跨界融合的商业服务业产业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消费升级需要,重点开展城市(镇)商圈和城市(镇)商业体系建设以及城市商业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

(一)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优化城市商业布局,重点推进各城市商圈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合理优化核心商圈、区域商圈、社区商圈、产业集聚商圈、新兴商圈、集镇商圈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发展规模和功能要求;开展“中国城市商圈发展评价与分类示范”工作,举办“中国城市商圈发展论坛”。

(二)依据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和发布的由中国城商联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起草并组织实施的《特色商业街评价指南》、《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全国行业标准和由中国商联归口和发布的,由中国城商联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的《商业街分类指导规范》全国团体标准的相关指标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化宣贯实施和应用推广。根据商务部等 5部委《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工作布署,推动步行街(商圈)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造,结合城市更新,“一街一策”“一圈一策”推进现有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发展特色商业街区,指导特色商业老街、工业遗址改造的创意街区、特色业态专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等特色商业街区创新发展;扩大多元化商品供给,促进国货“潮品”消费,鼓励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新消费品牌联动,打造一批“必购必带”城市伴手礼;深化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支持“商业+旅游”“商业+文化”“商业+体育”“商业+健康”业态发展。

(三)根据国务院十七部委《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县域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实施指引》全国团体标准的课题研究、标准制订与推广工作;重点开展“中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商贸中心为纽带、以农村商业网点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中国乡镇特色商圈评价与分类试点创建工作”,围绕乡镇主导产业,按照商贸主导型、农林业休闲主导型、特色产业主导型、旅游主导型、研学主导型、养生养老主导型、交通物流主导型、边贸物流主导型等八种类型,指导规划建设一批县域乡镇特色商圈,提升乡镇商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商业特色小镇建设。

(四)根据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圈升级的通知》的工作布署,依据中国城商联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社区商业“十五五”发展规划指引》和《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规范》等全国团体标准,组织实施“全国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创新型、全元化、全龄化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包括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生鲜、社区食堂、社区家政、社区自助售货、社区文化、社区健身、社区娱乐;社区保障服务类:社区养老、社区幼儿托管、社区康复、社区教育、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服务及社区特殊人群照顾;社会公共服务类:社区环境、社区环保、社区邮政、社区公益、社区卫生、社区政务、社区警务、社区党建等三大类;推动便民生活圈与养老托育圈、购物服务圈、体育健身圈、娱乐文化圈、就业服务圈、健康医疗圈等商业与物业、消费与生活、居家与社会等场景融合,实现社区商业业态多元化、对位化、定制化、集聚化、智能化发展,创建我国集社区生活服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回归商业本质,以满足消费需求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民生为根本;依据中国城商联商业物业发展建设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物业管理城市模式》全国团体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城市、100个社区开展应用推广试点工作。

(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培育壮大城市商业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工作。重点发展首发经济,低空经济、冰雪经济、绿色经济、平台经济、健康经济、情绪经济、数字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持续深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在有条件的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开展“服务消费季”“年货购物节”“城镇集市”系列促销活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促进活动,培育服务消费品牌、打造服务消费热点;加快推进体育商业发展,开展“体育赛事(活动)进景区、进社区、进商圈”活动,以体带商、以商促体、推进商体文旅娱融合发展。

(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发展银发经济。着力推动增加为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家政+养老”社区服务试点,在商业服务业网点成熟的生活圈,探索建立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残疾、失能老年人抚养照护服务,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提供专业照护、日间照料、特殊照顾、康复护理、精神慰藉、陪诊助医、上门服务加定点服务等服务;依托社区商业中心、街区,引导老年助餐、阅读、社交休闲、康养理疗、老年用品销售、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服务等业态功能适当集中,创建“银发金街”;推动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功能补偿与增强、老年益智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老年用品行业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支持发展社区“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开发“养老商业服务电子地图”等应用程序,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商业网点和商圈;推动银发旅游、旅居康养、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辅助、智能健康管理进社区。

(七)加快发展育幼服务业态,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在社区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开展适儿化改造,建设母婴设施;依托社区商业中心、街区发展儿童书店、IP乐园、托育托管、亲子餐厅、青少年运动场馆;加强对儿童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八)推动情绪经济发展。重点支持解压、疗愈、陪伴等服务和业态发展,创建商品与服务的情绪价值和情感共鸣实现模式,构建健康积极的情感服务商业生态。

(九)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向养老、托育、家政、配送、代购、整理收纳、宠物服务等领域延伸,在有条件的社区物业空间,建立自助寄存仓、寄卖店、自助售卖机、自提柜、共享餐厅、共享客厅、共享自习室、共享工具箱、公益捐赠(助)站等自助加共享经济模式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推动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商业化、市场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标准规则制订与实施的情境、载体和场景的培育与应用。加强商贸物流领域仓配运智能一体化、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创新无人运输、无人装卸、无人配送、智能仓储等商业应用场景;创新绿色商业综合体,低碳街(社)区、零碳商贸物流园区等应用场景;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培育互联网第五代六代移动通信、虚拟现实等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式场景,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在有条件的城市创造一批“国家文化消费新场景体验基地”和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体验式消费试点场所。

(十一)根据商务部等5部委《城市商业提质行动方案》的工作布署,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扩大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转型提升,提升商品和服务消费。大力发展仓储会员店、专业店、特产特色店等业态,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容,满足特定、特需商品供货和消费者购买需求;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通过即时零售模式实现线下商业载体与线上平台联动,发展平台下单+门店配送、门店下单+即时配送等模式,利用城市空间布局前置仓、智能快件箱、快递综合服务站等设施,提高末端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扩展现实等技术,在城市商业体系中集成应用,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商圈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拓展全国重点步行街(商圈),客流量、营业额监测范围和时间频次,深入分析严判消费特点、特征、品种品质及趋势,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消费侧指导供给侧数据支撑,进而推动商业市场数据直接指导一产的种养植(殖),间接指导二产的生产加工,实现消费大数据反应市场需求,进而指导生产供应的“新需求引领新供给”的新发展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数字计划经济商业模式。

(十三)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关于增加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工作布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扩大特色和新型产品供给工作。推动农村消费品提质升级,改造提升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健康产品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加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药食同源类膳食食品研发,培育认定一批优势传统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加强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及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消费场景和渠道建设;在有条件的商业街区、社区开展中医药保健、药膳食疗等服务,打造定制化产品,建设专业化服务网点;拓展多元兴趣消费供给,积极发展宠物周边、动漫、潮服潮玩等兴趣消费产品,支持企业孵化本土知识产权(IP),创新设计文创产品、动漫周边商品等,发展品牌授权、推出系列IP授权类产品,推动传统商超、购物中心、商业街设计改造引入“谷店”式集合型潮流店;丰富婴童产品供给,推动婴童产品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大力推广喂养护理类、出行装备类、户外运动类、教育玩耍类产品,开展品质育儿与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标准化建设,遴选并推广婴童优品,在有条件的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社区商业中心设立婴童优品商业网点,保障高品质消费需求供给;推动时尚“潮品”供给,围绕时装穿搭、艺术饰品、美容美妆等领域,推动私人形象定制、特殊场合穿搭等创新型服务模式和商业网点建设;积极推动消费品首发,支持和带动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开设国际国内消费品首店、旗舰店、新概念店等,举办“首秀首展”活动,加快培育首发平台载体,提升核心商圈能级,建设集新品发布、展示交易、传播推介于一体的首发中心;组织带领和协调广大会员单位和地方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举办特色活动,系统培育中国消费品方阵,遴选推介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打造“购在中国”品牌,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举办成果发布会,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及线下商业网点高频次推介消费名品、优品。

(十三)充分激发各类商业经营主体活力。重点支持中小商业企业在城市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商业服务业网点经营和服务配套等领域发挥覆盖面广、经营活力强、生活贴近度高的特点,实现人民商业人民办、人民商业为人民的服务目标。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布署,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十四)通过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中央网信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持续推进“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和“乡村振兴官·乡村助播官”培育工作,组织带领培育培训、规范协调全国网络商业平台、网络直播行业、城镇商业网点宣传推广我国广大乡村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历史、地理、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康养旅游资源、教育研学资源、美食资源、特色农林食产品资源等,推动各类型资源的商品属性、服务属性和生态价值属性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我国乡村产业振兴和乡村人才振兴。

(十五)通过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推进“CCTV强农品牌计划走进县(区)”工作,推动乡村农林业资源商品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实现城乡生产、生活、生态与消费多层次对接,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富裕,适应城镇居民消费升级。

(十六)通过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共同成立的“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联席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林食产品质量特征鉴定”工作,制订商品标准;开展“中国生态农林食产品优良品质排行榜榜单(年度)”发布工作,全面推进我国农林食产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促进消费品提质扩容,建立我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保障体系,为我国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立消费与服务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国商业品牌目录”、“中国商业地图”编制工作。

(十七)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商务部的工作布署,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购在中国˙乡土特色产业展览交易基地”、“购在中国˙乡土特色产品博览会”和“两山回响˙绿色产业展览交易基地”、“两山回响˙绿色产业博览会”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老字号”、“国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动“商产农”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工作。

(十八)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平台,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集聚发展”的决策布署,组建“全国农林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在山水林田湖草沙海自然资源丰富、农林牧副渔产业特色鲜明的市(县)示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商产业对接平台”,推动农林业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创新,通过农业农村林业林区资源资产评估和产权集中流转,进而推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整合化、产业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有效进入农业产业;通过资产评估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农业农村林业林区抵押质押融资试点,拓宽农业农村林业林区抵质押物范围,完善订单农业+保险、物流+保理商业模式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林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农林产品农林资源收益权信贷服务试点。

(十九)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通过与中国供销集团供销云仓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建立健全农林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城乡商贸物流体系,构建由生产基地、产地前置仓(田间地头)、产地仓(县域)、城市中心仓(专业市场)到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社区商业网点、电商平台、餐饮(食堂)终端的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的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帮扶受援地区农林产品对接国务院“832”平台和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展销中心平台,进入国家政府采购系统和市场销售渠道。

(二十)建立农林食产品社区直供直播平台。通过由中国城商联社区商业工作委员会创建的中商之星——全国社区商业数字服务平台和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展销中心、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直播电商分会、高质量商品发展研究部、中城商建集团公司联合主办的“兴农富林优品”线上平台和和线下实体店,面向全国试点社区定点、定向、定品、定时、定需推送优质农林食产品;开展“中国乡土乡味进社区工程”,组织实施“圳品”、“杭品”、“兴农富林优品”进社区工作;创建“中国城商联社区品质生活保障基地”,在农林牧副渔资源丰富地区选择建立种养植(殖)标准化基地,在区域中心城市选择设立预制菜中央厨房,在试点社区建立“品质生活食堂”,建立生产基地+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的供应与服务体系。

(二十一)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由全国农林食产品质量和商业品牌管理服务中心、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组委会、中国城商联兴农富林工作办公室和兴农富林展销中心联合开展“兴农富林˙生态产品与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征集选品工作”和“中国生态农林食产品优良品质排行榜”发布工作,为入选商品提供展览展示、宣传推广、交易、市场渠道建设等方面的服务,组织入选商品进政府采购平台、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进平台,服务百姓生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商业数字化和数字商业化,赋能商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商业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十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布署,促进数字技术向商业服务业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充分释放商业数据要素价值、激活商业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商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和要素合理配置,推进数字技术、商业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技术发展促进商业服务业全要素效率提升,以商业服务业领域应用和效益转化带动数字技术进步的新发展模式和路径。

(二十三)根据国务院发展数字经济的相关工作布署,成立“全国城市商业体系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依托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社区商业、各类型主题商业地产、商旅文园(景)区、商贸物流基地、大型专业市场、商业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和城市商圈以及县域商业体系等城市(镇)商业体系基础,开展商业服务业数字化服务资源整合集聚、数字化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和应用、实施方案和路径研究与交流以及相关行业团体标准制订等行业公共服务,探索建设商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技术、设备、人才、方案供给资源体,搭建商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平台和共享合作机制。

(二十四)开展“全国商业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工程”工作,全面推进各地区特色商业与文化旅游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推动地方特色商品和服务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线上演播、云展览、沉浸式体验等新型商旅文服务;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商业物业建设,充分依托现有社区商业和物业资源,推动智能化、信息化,实现系统集成、数据要素和业务协同,更好地提供政务、安全、卫生、商超、家政、教育、养老、物业等社区民生领域供需对接与服务;加快推进商品消费、生活服务、社会保障、健康服务、文化教育、休闲旅游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指导和组织实体消费商业网点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特色门店;加快推进IPV6在智慧商业、智慧服务、农林食产品智慧管理、农商智慧对接、商产智慧融合等领域的应用;推动IP授权商品和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产业链和商业流程管理与服务,打造中国IP与中国IP授权品品牌,提升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IP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建立行业标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推动Web3.0在数字馆藏、供应链和物流管理、医疗保健、教育、社交娱乐、招聘求职等方面的落地应用,通过Web3.0平台技术应用,建立商业数字内容资产化模型,促进用户和消费者个人数字资产商业价值的使用、流转的新型商业模式生成,在数字世界创造“商业数字原生经济体系”市场,创建交易平台,拓展数字经济增长新空间;依据中国城商联城市商业综合体工作委员会发布的《购物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全国团体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应用与推广工作。

(二十五)通过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卫星应用产业协会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立项开展“中国商业服务业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建设工程”,联合组建“中国城商卫星网”,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社区商业、商业物业、专业市场、公园景区、商贸物流园区、县域商业体系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卫星和5G、6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发展步伐;组织实施“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智慧物业”、“智慧景区”规划、建设和试点、示范工作,完善“互联网+”和“智能+”消费与服务生态体系。

(二十六)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据与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的“中华中医药商业文化资源资产交易服务平台”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国家中医药产业商业与文化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药商业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开展“国家级中医药产业商业与文化金融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创建、推广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七)根据国务院“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工程”的工作布署,依据与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成立的“全国商业资产评估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与国家级产权交易机构——广州交易所集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组建“商业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与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商业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定价规则,试点开展商业数据权属认定,规范完善商业数据资产评估服务;提升商业数据交易平台服务质量,建立包括商业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运营体系;健全商业数据交易平台报价、评价、竞价和定价机制,探索协议转让、挂牌、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商业数据交易模式。

(二十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的指导意见,在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业零售、写字楼、酒店等商业不动产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通过REITs盘活并拓宽权益融资渠道的内在需求,支持构建商业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四.全面布局商业服务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二十九)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布署,组织开展“全国商业服务业绿色低碳行动”和“全国城市(镇)商业体系碳中和示范创建工作”,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服务、绿色消费,使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探索和实践城市(镇)商业体系碳中和实现路径和实施方法,创新创建我国城市(镇)商业体系的绿色发展模式。

(三十)推动城市(镇)商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在商贸物流区推广绿能冷链技术,在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产业集聚区采用P2P能源管理和新型储能系统,实现绿色能源共享、峰谷调节与应急供电,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在商业服务业节能领域的应用试点建设工作。

(三十一)通过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建立“全国商业服务业碳中和登记平台”,为全国商业服务业各类型市场主体,针对碳排放数据和碳中和行为,提供登记认定、数据存证、数据追溯验证、数据关联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产品级、企业级、活动级、单店级、商场级、购物中心级、专业市场级、商业综合体级、商业街区级、社区级、城市商圈级、产业园区级、旅游景区级等各层次规范的碳排放登记体系。

(三十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系统、全领域、全行业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研究和实施方案制订”的工作布署,组织开展由中国城商联城发布的《旅游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评价规范》、《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指南》全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工作;组织实施步行商业街、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物业、社区、商贸物流基地、产业集聚基地等碳中和实施指南和节能低碳规范及绿色经济发展的全国团体标准课题立项、标准研究、起草、制订;通过全国城市商业体系碳中和专家委员会工作联席机制,创建商业体系碳中试点,从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技术设备等业务层面,全方位推动绿色循环、节能减碳创新技术在商业地产领域应用与实施。

(三十三)探索建立城市商业服务业与社区碳中和工作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机制。重点培育发展森林碳汇、竹林碳汇、草原碳汇、茶园碳汇、花卉碳汇、果园碳汇、中草药碳汇、农田碳汇、湖泊碳汇和海洋碳汇。通过城市消费与生活碳排放与农林牧副渔业碳汇资源的碳抵消、碳中和体系机制的建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三十四)组建“全国城镇商业体系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包括城市商圈、县域商业体系、城乡商贸物流体系、旅游商业体系四大部分),研究和开展我国城镇商业体系建设与管理领域碳交易、碳源碳汇交易、排放权交易、垃圾排放权交易、污染许可证交易、环境使用权交易、低碳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和设备交易与碳普惠制、碳汇保险、碳期货、碳税和绿色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工作,为我国城镇商业体系的环境权益交易和金融服务模式的建立健全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创新。

(三十五)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管理员、碳资产管理师、碳交易师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社会和企业培养高质量碳管理和综合性人才;组织开展包括城市更新和低碳、零碳街区、社区、厂区、园区的规划咨询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节能减排路径、碳排放管理咨询和节能减排解决方案。

五.探索建立城市商业体系改造提升推动城市更新的路径和模式

(三十六)根据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商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实施标准》研究与应用推广工作,共同负责国内商业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商贸物流园区、商旅文园(景)区、城市(镇)新区、商业街区、休闲农林业基地、特色小镇等立项、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三十七)促进城市商圈更新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重点开展以商业服务业体系转型升级或内容植入为基础的旧街区、旧居住区、旧厂区、古村古镇、旧(废、空)村庄的改造、修缮和利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宜商、宜旅、宜文、宜娱、宜体、宜养、宜居、宜学、宜研等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三十八)根据与国家发展改委城市中心规划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开展“城市商业体系更新实施路径与模式课题研究和标准制订”,一体化推进城市商业体系体检评估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商、宜乐、宜旅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商产融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三十九)促进城市商业文化繁荣发展。推动商业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商业老字号,依托商业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地段,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传统工坊体验等;创新拓展新型公共商业文化空间,优化城市商业文化产品供给,创新动漫、影视、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业态,充分展现中国商业文化自信的历史传承脉络与根基,推动商业与文化、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

六.全面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城市运营网点、产业示范园区及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工作布署,全面推动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配送、低空救援、低空商旅文消费等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装备特征的低空经济商业示范应用城市网点的建设。

(四十一)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低空基建重点围绕城市运营中心(网点)飞行服务站、飞行营地、通航机场等物理基础,以及低空智联网、飞行信息系统、无人机反制系统、低空空域管理系统等数字基建为服务基础进行体系化建设;探索建立包括兆瓦充电桩闪充设备设施在内的“绿电+氢能”一体化能源供给服务体系

(四十二)加强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无人机专业职业技能技术学校(培训中心)。重点培养无人机驾驶员、装调检修员、测绘操作员、售后服务和数据处理员、空管签派员等职业技能技术人员。

(四十三)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与制造、服务、科研、金融等领域高效融合合作新模式建立。

(四十四)完善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验证体系建设。通过中国城商联低空经济商业应用工作委员会与中国民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学院、中国民航局空管局、国家低空经济融合创新中心、中国产业基础功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共同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一体化推进示范试点工作。重点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全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工作和《低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基础应用规范》、《低空装备商业应用技术与服务安全验证体系》、《低空商业应用场景服务规范》、《低空商业消费应用管理规范》、《低空装备海洋经济技术应用规范》等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制定《超闪充商业应用设备安全与能效技术规范》,建立绿色能源与低空经济等领域跨行业标准联动机制;加快推进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技术与服务、检测与试验等安全验证体系建设工作。

(四十五)深化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领域“一带一路”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际通用航空协会中国委员会建立的工作合作机制合作建立全国各区域性运营总部,共同开展国际低空经济城市商业应用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企业总部等建设和国际规则与标准制修订。定期发布《中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蓝皮书》,定期举办“国际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七.促进全国城市(镇)商业服务业体系建设管理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

(四十六)根据国家标准委等十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中国城商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指导和带领广大会员单位紧密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主要对接民生工程、产业政策、国际贸易、产品质量、双碳工作和城市(镇)商业体系建设管理领域,重点围绕行业空白、空缺、创新发展需要三个方面,将产业链、供应链、需求链、服务链、技术链、数据链、金融链联合贯穿,统筹考虑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模式,广泛吸纳种养植(殖)、生产、经营、管理、建设、服务、消费、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相关方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内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制定原创性、首发性、应用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

(四十七)重点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编制商业服务业平台经济标准化指导意见(指南、指引),重点组织制定家政、电商、中央厨房、预制菜、社区商业服务业和商务、旅游服务等平台经济全国团体标准;重点推动开展消费品质量特征标准化工作,加强儿童食品、母婴用品、养老产品、药食同源类产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等全国团体标准制修订;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商贸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领域全国团体标准制修订;加强社区养老、托育、中医药健康服务、青少年身心健康、文教育、健身休闲等服务消费领域全国团体标准的研究制订;重点加快组织编制商业服务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实施路径研究及标准制订,推动商业服务业碳排放、碳核算、碳监测、碳管理、碳交易、生态碳汇、碳中和等行业通用标准研究制订,提升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社区、景区、商贸物流园区、旅游商业等城市(镇)商业体系重点领域节能低碳标准水平;重点推进国家地标产品、农产品地标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乡土特色产品的质量特征鉴定和商品标准制修订;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智慧商圈、智慧商业街区、智慧社区、智慧商贸物流园区、智慧专业市场的全国团体标准研究制订;加强母婴、儿童、残疾人、特殊人群、大病康复康养人群的照顾、照料、照护等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类全国团体标准的研究制订;加快推进商业服务业数字化发展领域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商业数据确权、登记、评估、交易、转化等领域的全国团体标准制订;加强各地区商业资源资产、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和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全国团体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四十八)加强团体标准推广应用。通过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建立的工作联席机制,建立标准立项、评估、制订、评审、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在市场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等经济活动中的实施应用,打造团体标准品牌,按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团体标准,宣传推广和应用示范工作。

(四十九)注重实践应用,全面推进标准化推广示范工作。 依据中国城商联已发布的《特色商业街评价指南》、《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商业街分类指导规范》、《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规范》、《物业管理城市运营规范》、《杭品体系与评价指南》、《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评价规范》、《购物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旅游商业项目碳中和实施指南》、《商贸物流产业园区碳中和实施指南》、《低空经济商业应用中心建设和经营管理规范》等全国团体标准,在全行业全领域开展宣传推广和应用示范工作。

八.加快推进商业服务业人才评价、培养机制和智库建设

(五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等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战略布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等机构合作开展商业服务业类人才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开展商业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与服务、商业资产评估与管理、商业买手、商业策划、商业科技与信息化应用、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疗愈服务、保健服务、康养服务、生活照料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网络运行管理、网络直播商业管理与服务、自助与智能商业运行管理和儿童商业、养老商业、旅游商业、农村商业以及双碳工作、低空经济、商业人工智能、绿色科技与商业融合等领域的各类、各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培训、就业安置等工作。

(五十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商业服务业管理人才评价办法》、《商业服务业管理人才库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为我国商业服务业管理人员成为职业经理人提供技能认定评价、培养和规范化服务,全面提升我国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九.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商业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行业自律规约及公共信息服务机制

(五十二)根据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作为“全国商业服务业行业自律联盟”主席团单位,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约,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服务行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国务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成员单位,重点加强商业服务业行业信息资源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合、服务工作,为国家宏观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系统保障。

(五十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决策布署,组织开展“商业服务业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课题研究和相关标准制订;组织建立“全国商业服务业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及民生保障联盟”,组织协调广大会员单位在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发生期间提供应急物资供应和居民生活用品保障,在日常期间负责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储备及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