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农富林
中国城商联关于成立“全国播商兴农富林 行动”宣传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2024/09/18 10:06:00 来源:中国城商联
中国城商联关于成立“全国播商兴农富林
行动”宣传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中国城商联系统各省办事处、联络处、实体机构、乡村振兴工作站、农商委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布署,具体践行中国城商联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央网信办共同开展的“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的工作布署和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工作指引,全面加强中国城商联系统在各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的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报道工作,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宣传工作办公室(简称“宣传办”),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兴农富林、兴边富民、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深入基层、挖掘亮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地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情况。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乡镇党委、政府对中央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报送点评工作进展和经验成效,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品牌建设、党建工作和主题活动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突破性进展、创造性经验、创新性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成功样本。通过宣传成功案例和经验,可以激励更多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参与到行动中来,起示范带动作用。
(三)宣传推广特色资源。宣传推广我国广大乡村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历史、地理、农耕、民族、民俗乡贤文化资源、康养旅游资源、教育研学资源、特色农林食产品资源等,推动各类型资源的商品属性、服务属性和生态功能价值属性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树立乡村品牌,提升农林产品附加值,推动我国乡村产业发展。
(四)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乡镇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及个人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中创造的好环境、好做法、好模式,评选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重点突出乡镇党员干部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事迹。
(五)展示乡村振兴系统形象风貌。及时总结和反映乡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三、具体做法:
(一)整合资源,建立报道平台。由总部机关对接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全国党媒平台、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央视频、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人事组织报、中国科学报、中华工商时报等数十家中央新闻媒体,形成聚焦乡村振兴,关注“兴农富林”播商行动的新闻宣传资源平台。
(二)建立宣传报道及乡村品牌采集队伍。各省办事处至少设1至3名宣传报道暨乡村品牌采集员(主任),各站设1名宣传报道暨乡村品牌采集员(可由站长兼),对接联系本区域内的乡镇,发现并采集新闻素材,上报总部机关,由总部机关推荐给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各乡村为播商选品,帮助树立乡村品牌。
(三)加强培训,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队伍。由总部机关请中央媒体记者对各宣传报道暨乡村品牌采集员(主任)进行培训。
(四)聚焦乡村,建立考核体系。宣传报道暨乡村品牌采集主要聚焦乡镇,由各办事处(站)负责对接联系乡镇,选择新闻素材提供给总部,经筛选后,由总部确定报道名单。每个办事处每月推荐2个以上乡镇进行采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播商兴农富林行动”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是中国城商联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
(二)配备专人。 各省办事处、分支机构在4月15日前要优选3名人员推荐给总部机关,再由总部机关优选1至2名人员担任宣传报道暨乡村品牌采集员(主任)。
(三)抓好落实。总部机关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调度,每季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落实。
联络人:宣晓菲、赵月莹
联系电话:010-66094508、010-66094528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